为坚定不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提升火化率,扭转在全市全省落后的局面。6月3日上午,商城县火化率提升工作推进会在商城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召开,部署下阶段全县火化率提升工作。县政府副县长祝良桂,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以及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各乡镇(处)民政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局各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局三级主任科员顾芳楠同志宣读了省、市关于火化率情况的通报。传达了上级有关精神,讲明了我县火化率在全省全市处于落后地步的严峻态势。
李集乡、汪桥镇、丰集镇三个乡镇分管领导作典型发言,介绍本乡镇的先进经验做法,为兄弟乡镇火化率提升工作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鄢岗镇、鲇鱼山办事处、长竹园乡三个乡镇(处)作表态发言,正视了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知耻而后勇,加压奋进,保证火化率迎头赶上。
随后局会议就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切实提升殡葬火化率提出了四项措施:一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于两类人员(公职人员和特困供养人员)在该县死亡后准备土葬且还未土葬的,接到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500元。对于2024年后死亡的两类人员死亡后土葬的,接到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200元。二是启动奖惩并用机制。该县火化率实行周排名、月通报制度,工作提醒一月发布三次(上、中、下旬)。对每季度火化率排名前三名的乡镇(处)奖励共计6万元,其中第一名3万元、第二名2万元、第三名1万元,奖励金由殡改主管部门发放。对月火化率排名后三名乡镇(处)的民政所负责人由分管副局长约谈,对月火化率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名的乡镇(处)的分管科级干部由局长约谈,对月火化率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名的乡镇(处)的主要领导由分管副县长约谈并建议县纪委予以追责;三是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城管、公安部门联动,《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卫健部门联动,制止私自运送遗体的行为,对未经殡葬管理机构同意,私自转运遗体的,医院应当制止,制止不听的,及时报告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加强与人大、政协组织的联动,号召该县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签订遗体火化协议,亡故后由其近亲属履行火化手续;加强与人社、财政、纪委、大督查办、宣传部、组织部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对两类人员未火化的生前所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并追回违规发放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四是加大殡改宣传力度。殡葬管理部门定期在县主流媒体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并公布火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发布倡树文明新风的文章,在全县营造火化对象自觉实行火化氛围,倡导全县党员积极响应殡改政策,实行遗体火化。
最后会议强调,殡葬改革是破除千年旧俗、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途径,是利民利国、为了未来的大事要事,更是群众的“身后事”。我们一定要胸怀人民,带着真情实感把这项工作做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做好新时代商城殡葬改革的领路人。(郝昱玮 李泽昌 彭鑫森 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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