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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辽宁证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对其两名员工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中天证券的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三项问题:
一是未制定互联网平台发布研报制度和流程,未建立媒体报道监测和应对机制、市场影响评估机制,避免研报外部利益影响有效措施不足,未区别并规范独立调研和联合调研。
二是质量控制岗对研报提出的审核意见未留痕,公司公众号月刊审核签批执行不符合有关要求,培训教育内容不全。
三是相关研究报告个别数据来源未核实、引用信息与原文不一致及数据未标注信息来源。
其中,中天证券的证券分析师王某,署名发布的研究报告《流感疫苗行业浅析》存在个别数据来源未核实、引用信息与原文不一致的情形,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中天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宋某,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款项的规定。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王某、宋某二人分别出具警示函,并要求中天证券负责人于2023年6月21日接受监管谈话。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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